《北满日报》1935年4月25日版(节选)

“四·九”动乱主谋公开判决

4月24日上午九点,北满解放区“四·九”特大动乱主谋段柳、杨笠、方芳、常文宇、周铁锤等五人在哈尔滨东北政治局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接受宣判。本报受权公开宣判书如下:

东北政治局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1935年刑字001号)

公诉人:东北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

被告人

  1. 段柳,女,29岁,原“时序解放阵线”北满地区总负责人,涉嫌故意杀人罪、颠覆国家政权罪、间谍罪。

  2. 杨笠,女,33岁,原“独立妇联”哈尔滨行动组组长,涉嫌故意杀人罪、投放危险物质罪、颠覆国家政权罪。

  3. 常文宇,女,30岁,原中国共产党妇女儿童联合会绥化县副会长,绥化县反动乡绅,曾担任伪满保长,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教唆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暴乱罪。

  4. 周铁锤,男,38岁,穆棱先地主武装残余头目,涉嫌组织领导暴乱罪、故意杀人罪。

  5. 方芳,女,65岁,原哈尔滨第三保育院潜伏特务,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间谍罪。

审理经过

本案由东北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于一九三五年四月十五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特别法庭,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陈钢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东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兴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

一九三五年四月九日,被告人段柳、杨笠、常文宇、周铁锤等人,受境外反动组织“时序解放阵线”及日本关东军特务机关直接指挥,有组织、有预谋地于北满解放区绥化、哈尔滨、穆棱三地,同步策动武装暴乱与恐怖袭击(简称“四·九”动乱),其犯罪事实如下:

一、 颠覆国家政权,勾结外敌: 被告人段柳、杨笠长期接受日特机关经费、指令与培训,其领导的“时序解放阵线”及“独立妇联”实为日寇瓦解我根据地的特务工具。被告人常文宇、周铁锤为恢复其封建压迫特权,主动投靠,提供本地势力支持。四被告共同策划,企图通过制造大规模社会混乱,颠覆我东北政治局领导的人民政权,配合日寇军事行动。

二、 煽动武装暴乱,冲击国家机关: 在绥化,被告人段柳、常文宇捏造“政府饿死百姓”谣言,煽动、裹挟不明真相群众数千人,暴力冲击绥化县革命委员会、粮仓及公安机关。暴乱中,被告人指挥手下骨干分子公然开枪,杀害我绥化县长邹志洪同志(重伤)、赤卫队员及群众代表共计十一人,致伤四十七人,抢掠、焚毁公粮逾两百吨,造成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 策划恐怖袭击,残害婴幼儿: 在哈尔滨,被告人杨笠、方芳等人,受段柳指令,潜入多家保育院,企图向婴幼儿餐食中投放剧毒化合物(砷霜),制造大规模毒杀事件,以引发社会核心恐慌,动摇我执政根基。幸被我公安机关提前侦悉,果断拦截毒源,方未得逞。其手段之残忍、目标之卑劣,令人发指,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

四、 制造社会对立,撕裂群众基础: 各被告人及其团伙,长期以“极端女权”、“乡土情结”为伪装,散布“男性原罪论”、“政府剥削论”等极端言论,刻意制造性别对立、党群对立、地域对立,其根本目的在于破坏我军民团结、干群团结,为动乱创造思想基础。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有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物证(查获的电台、毒剂、日特指令文件)、书证(煽动性传单、行动计划)、现场勘验笔录及“腾云”侦察系统影像资料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四·九”动乱并非普通刑事犯罪,而是由境外敌对势力策划、境内反动分子实施的,旨在颠覆我新生人民政权的严重政治暴乱。被告人段柳、杨笠、常文宇、周铁锤、方芳等人,身为中华民族一员,却甘为日寇鹰犬,其行为已彻底背叛国家与民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挑战人民民主专政底线,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

被告人所犯罪行,不仅触犯《东北解放区惩治反革命条例》、《危害解放区治理安全罪暂行规定》,更严重违背中华民族基本人伦道德,其试图毒杀婴孩之举,天人共愤,无可饶恕。

判决如下

一、 被告人段柳,犯颠覆国家政权罪、间谍罪、故意杀人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其严重,数罪并罚,情节极其恶劣,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 被告人杨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杀人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其严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 被告人常文宇,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领导暴乱罪、教唆故意杀人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其严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四、 被告人周铁锤,犯组织领导暴乱罪、故意杀人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其严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五、 被告人方芳,犯投放危险物质罪、间谍罪,鉴于其犯罪手段恶劣,虽未得逞但主观恶性极深,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余涉案人员,依据其在动乱中地位、作用及罪责,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无期徒刑不等,详见附件。)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宣判之日起立即生效。

审判长批注

此判决,不仅是对几名首恶分子的法律制裁,更是东北解放区向一切国内外反动势力发出的明确信号:任何企图分裂国家、颠覆政权、残害人民的行径,都必将遭到人民民主专政铁的拳头的粉碎性打击!我们用这场审判宣告:过去的屈辱历史一去不返,人民的正义必将得到伸张。希望全体军民以此案为鉴,擦亮眼睛,紧密团结在东北政治局周围,彻底肃清一切极端思潮与封建余毒,共同捍卫我们来之不易的和平、稳定与解放成果!

东北政治局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长:陈钢

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丁兴华强调,对“四·九″动乱主犯的审判是东北政治局对北满解放区全面改革的起始,接下来的半年将是北满解放区脱胎换骨的半年,全体党员、各级干部必须下定决心、直面问题,坚定推进整风运动和北满解放区改革重建事业,为接下来的全国革命夯实基础。

《北满日报》评论员文章:极端女权害人害己,是社会的毒瘤!

同志们,同胞们!

连日来,哈尔滨特别法庭对制造“四·九”反革命暴乱的一小撮首恶分子进行了公开审判,并作出了庄严的正义判决。段柳、杨笠等罪犯,将其罪恶的双手伸向粮仓、伸向保育院、伸向无辜的群众乃至婴孩,其罪行罄竹难书,令人发指!在愤怒声讨这些民族败类的同时,一个沉甸甸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是何种邪恶的思想,能将人异化成如此冷血、残暴的魔鬼?答案已然清晰:正是她们所奉行的、包裹着华丽辞藻的极端女权主义!这股逆流,绝非什么“妇女解放”的先锋,而是彻头彻尾的社会毒瘤,是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用以破坏我解放区、分裂我军民团结的毒辣工具,必须予以坚决、彻底地揭露、批判和清除!

极端女权绝非解放,是裹着糖衣的砒霜,其本质是反社会、反人类的疯狂破坏

真正的妇女解放,其目的是砸碎千年封建枷锁,使占人口半数的女性同胞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获得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从而让全体劳动人民共同获得解放,携手建设新社会。然而,段柳、杨笠之流所鼓吹的“极端女权”,其核心口号是什么?是“男性原罪论”,是“性别复仇”,是“一切权力归女性”!这种论调,将复杂的阶级矛盾、社会问题简单、粗暴地归结为性别对立,刻意煽动男女同胞间的仇恨。

看看她们的所作所为!在绥化,她们煽动暴徒冲击人民政权,打出的幌子是“反抗压迫”,可棍棒砸向的是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普通群众,烈火吞噬的是保障军民生存的粮食!在哈尔滨保育院,她们竟将毒手伸向嗷嗷待哺的婴儿,企图以最弱小、最无辜的生命为祭品,制造恐慌、颠覆政权!这哪里有一丝一毫“解放”的影子?这分明是赤裸裸的法西斯行径!这种以毁灭一切、包括毁灭自身族群未来为代价的“解放”,不是砒霜又是什么?它非但不能带来任何真正的平等与幸福,反而会将整个社会拖入仇恨、暴力与混乱的深渊,最终害人害己,让所有人在内耗与毁灭中一同沉沦。她们要的不是解放妇女,而是要奴役所有人;她们要的不是平等,而是畸形的特权;她们要的不是建设,而是彻底的破坏。其最终结果,只能是让亲者痛、仇者快,让虎视眈眈的日寇和反动派拍手称快!

极端女权绝非独立,是受人操纵的提线木偶,其背景是帝国主义最阴险的颠覆阴谋

我们必须以尖锐的眼光洞察,为何这股极端思潮偏偏在北满解放区蓬勃发展、斗争最艰苦卓绝之时甚嚣尘上?这绝非偶然!已有确凿证据表明,段柳、杨笠等人与日本关东军特务机关、“时序解放阵线”等境外反动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直接接受其指令和资助。她们的口号和行动,与日寇“以华制华”、分化瓦解抗日力量的策略高度契合。

日寇在正面战场上屡遭我东北野战军重创,便转而采取更为阴险的手段。他们深知,一个团结的、军民一心的北满解放区是坚不可摧的。于是,他们精心培植、利用了这批极端女权分子作为“特洛伊木马”。这些人口中的“独立”、“觉醒”,不过是掩盖其汉奸、间谍实质的遮羞布。她们就像提线木偶,每一个看似激烈的动作,其线头都牢牢攥在东京的军国主义分子手中。她们攻击的矛头,从未真正指向压迫中国人民的日本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而是始终对准领导人民求解放的共产党、对准保卫家园的解放军、对准在解放区安心生产的男女同胞。试问,这难道不是最无耻的背叛吗?这难道不是为虎作伥吗?广大妇女同胞欲求真正解放,唯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与男性同胞并肩作战,彻底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任何脱离民族解放、阶级解放轨道的所谓“女权运动”,都必然走向反面,沦为帝国主义可耻的帮凶。

极端女权绝非进步,是封建沉渣的恶性变异,其手段是践踏法治、破坏生产的反动倒退

此外,我们还要看到,极端女权思潮并非无根之木,它同样是封建腐朽思想的恶性变异。其所鼓吹的“绝对对立”、“复仇主义”,与封建宗法思想中的狭隘、排他、暴力倾向一脉相承。在绥化动乱中,她们与常文宇等封建余孽流瀣一气;在穆棱骚乱中,她们与周铁锤等地主武装残余同流合污。这充分说明,在破坏新社会、开历史倒车这一点上,一切反动势力都是天然的同盟军。

更令人警惕的是,她们肆意践踏我解放区正在逐步建立的法治秩序。她们打着“反抗”的旗号,行打砸抢烧之实;她们高喊“正义”的口号,却肆意剥夺他人(包括女性)的生存权、发展权。她们极力鼓吹女性脱离生产劳动,将参与社会生产、争取同工同酬污蔑为“新的剥削”,企图将妇女重新赶回家庭,剥夺其经济独立的基础。大庆油田的铁人周铁梅、双城农场的女拖拉机手张春芽、哈尔滨医院的护士长祁春华,这些真正的巾帼英雄,用辛勤的劳动赢得尊重,用实实在在的贡献推动社会进步。而极端女权分子呢?她们除了散播仇恨、制造混乱、破坏生产,又可曾为解放区的建设添过一块砖、加过一片瓦?她们的“事业”,是彻头彻尾的寄生性和破坏性事业,是阻碍社会进步的绊脚石。

坚持正确方向,将妇女解放运动纳入党的领导之下,携手开创光明未来

“四·九”动乱的惨痛教训,再次警示我们:妇女解放运动的领导权,必须牢牢掌握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手中!真正的妇女解放,必须与民族解放、阶级解放紧密结合,必须建立在发展生产、巩固政权、法治有序的坚实基础之上。我们要坚决拥护东北政治局颁布的《妇女解放运动整顿纲要》,大力表彰像周铁梅、张春芽、祁春华这样的劳动妇女典范,鼓励和支持广大女性学习文化、掌握技能,积极投身到根据地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各项建设事业中去,在劳动中实现价值,在奋斗中赢得尊严。

同时,我们要严厉批判和清算极端女权主义的一切流毒。各级组织,尤其是妇女联合会,要深入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受蒙蔽的姐妹认清极端女权的危害,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对于极少数执迷不悟、继续从事破坏活动的分子,专政机关必须依法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同志们,同胞们!扫除了毒瘤,肌体才能更健康;清除了迷雾,前途才能更光明。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东北政治局的周围,彻底肃清极端女权等一切反动思潮,巩固和发展北满解放区的大好形势,男女同胞手拉手、心连心,为彻底打败日本帝国主义、建设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自由光明的新中国而共同奋斗!

东北政治局发布《1935年整风运动指南》

24日,东北政治局公开发布《关于当前工作中几个基本问题的决议(1935年4月版)》,并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阶段将以此作为整风运动的核心指导文件。据悉,此文件包括了对土地改革、党组织建设、军事建设与作训方案、经济建设、文化教育与反渗透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东北政治局强调,下一阶段整风运动将调整基本原则,在新解放区首先推翻地主阶级为首的反动阶级,随后采取渐进、温和的改革方案,逐步实现北满解放区的全面改造。

大庆油田日产汽油突破100吨

记者近日从大庆油田党委宣传部获悉,1935年4月23日,被关东军炸毁的大庆油田二号生产线已成功重启,此前大庆油团一号生产线已经安全运转70余天,经过解放区技术工人重建改造,目前一号生产线已实现日产85吨汽油的目标。据党委宣传部介绍,二号生产线目前日产约35吨汽油,大庆油田目前日产汽油已突破100吨,为解放区工农业生产、经济建设等各行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身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我们必须为根据地建设提供坚定支持,”在采访当中,原大庆油田党委、大庆市党委张铁梅表示,“下一阶段大庆油田将投入更多力量,在设备抢修、人才培养、生产效率提升三个方面推进工作,确保大庆油田能够为根据地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丁兴华签发《关于开展东北地区武装力量整编行动的行政令》

4月24日,东北政治局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总司令丁兴华签发了《关于开展东北地区武装力量整编行动的行政令》,对东北地区现存一切武装力量进行统一编制和统一管理。

行政令说,北满解放区所有武装力量划分为三类: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中国人民警察。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核心任务是承担机动作战与国防防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主要负责内卫执勤、处置突发事件以及重要目标守卫;中国人民警察专注于维护日常社会治安与管理。这项行政令将在1935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

此次整编旨在实现武装力量的统一领导与专业化分工。行政令强调,整编行动将遵循“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确保党对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分析认为,此举将极大增强北满解放区的军事凝聚力和作战效率,为应对长期斗争奠定坚实基础。


《北满日报》1935年4月25日版(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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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年11月29日
更新于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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