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者联盟武装部队主要分为基站保卫部队、中央武装部队和安全部队三类,基站保卫部队与安全部队归属收容者联盟安全部,中央武装部队由收容者联盟中央军事委员会管辖。本文章主要介绍了收容者联盟军队的编制和番号规定。(相关信息已经解密)

基站保卫部队

收容者联盟基站保卫部队,成立于1990年前后,是收容者联盟首个成立的武装组织,并始终维持在收容者联盟手中。各基站保卫部队以营为编制,原则上由基站编号直接确定番号。对于驻扎了多个营的基站,可以选择使用名称首字母作为后缀,例如防空营使用“K”后缀,防化营使用“H”后缀等。

中央武装部队

收容者联盟中央武装部队,成立于1990年代,成立时名称为“中央集团军”,2007年接受联合军事改革后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整编第101兵团”,2014年解放军军事改革后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整编第14集团军”,2100年独立后改称“收容者联盟人民解放军”。虽然不同时期番号会有差别,但是各时期番号授予规则一致:

  1. 陆军:以旅为番号授予单位,其中1xx为空中突击旅,2xx~4xx为重装合成旅,5xx~7xx为轻装合成旅,8xx~9xx为山地合成旅。特别的,集团军的番号授予通常由执行任务的范围决定,例如两位数的番号对应太阳系范围内的战斗部队,三位数的番号对应跨星系战斗的部队等。

  2. 海军:海军以战舰为番号授予单位,番号统一为三位数,后两位为舰船标号,最高位与舰船类型相关,0表示战略舰只(航母、大型两栖攻击舰),1表示大型巡洋舰,2和3表示驱逐舰,4至6表示护卫舰,7表示综合舰只(补给舰、侦察船、医疗船等),8表示常规潜艇,9表示战略核潜艇。

  3. 空天军:空天军以大队为番号授予方式,番号采用四位数方式,其中低两位为自行设定的番号,高两位为类型标识:10~12为空优机大队(战斗机、歼击机等),13~15为地面攻击机大队,16为战术轰炸机大队,17为战略轰炸机大队,20为电子战机大队,30为运输机大队,40为亚轨道飞行器大队。

  4. 火箭军:火箭军以旅为单位,50为短程弹道导弹旅,60为中程弹道导弹旅,70为洲际弹道导弹旅,80为发射井驻地分队(与旅同一级编制)。

  5. 太空军:太空军采用舰队番号,统一使用两位数番号进行标记。

安全部队

收容者联盟安全部队,又名收容者联盟外勤特工队,成立于21世纪之初。目前,收容者联盟安全部队主要分为公众安全、应急管理、认知稳定、现实稳定四个总队,每个总队分配一个编号,总队下的分队独立授予番号,分队番号最长不超过8位。